11月12日,齊都藥業《制劑產品包裝形式指導意見(試行)》發布實施。
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,具有藥品和商品的雙重屬性。藥品包裝不僅要遵循國家相關法規政策,還要體現企業形象。包裝作為與消費者溝通的最后一關,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。企業需要通過藥品包裝這一載體來傳達產品的內涵和信息,突出產品與消費者的利益共同點,對消費者形成較直觀的視覺感受,進而影響到消費者對產品和企業的印象,完成更深層意義上的溝通。
指導意見共分五個章節,從目的意義、總體要求、包裝形式的甄選原則、外觀設計原則、組織實施五個方面,對包裝設計的總體要求、新產品開發首次申報、各劑型已上市新增包裝形式的設計原則提出了具體要求,明確由戰略市場部統一規劃設計理念。通過統一藥品包裝形式、包裝設計風格,達到系列化“烙印”效果,建立齊都特色辨識度較高的企業品牌形象。同時通過整合包裝形式,節省模具數量及更換時間,提高生產效率。(唐娜)